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中已经提到的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可以说。
1■★★、充分尊重投资者■◆★■■★,主动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真诚交流,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4★■★◆.4 上市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除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还应当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与其签署承诺书。
6、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特定对象的询问时,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的语言★★。若涉及到具体已经披露的数据,建议其参考公司已经对外披露的文件。
深交所认为,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第7.1◆◆.2条和第7.1.9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2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合理、妥善地安排投资者调研活动,各板块的自律监管规则也明确了上市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的具体要求★■。时值年报季★■★■,在这个高度“敏感◆◆”的期间★★★■,上市公司接受调研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期,信公君带各位董办朋友们一起梳理一下上市公司接受投资者调研的注意事项。
2022年6月23日,深主板某上市公司通过电话会议方式接受多个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调研,于6月24日在互动易平台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前述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上市公司对外发布了钠离子电池业务未来规划★◆、技术水平等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信息◆★★,但直至2022年7月9日才正式通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存在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行为。
注■★★◆:以上所提及的“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包括技术引进、与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接待重要领导、重大奖励与激励机制、商业模式的重大转变等,建议先和董办充分沟通后发布◆■。
1、调研人员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后续如果调研人员泄露、散播不实信息或对公司股价进行炒作,保密协议可以作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有力武器;
如“实现千亿目标、挺进中国100强”、“抢占机遇■★◆,实现两个千亿”等诸如此类的保证性且又缺乏数据支撑的话术。
4■★◆★■、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共同完成;
经查明,2021年9月8日,有媒体报道关于沪主板某上市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风电滚子、总体销售目标等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内容包括“2024 年预计达产5 亿元/年高端滚子产能”■★“新能源车零部件和轴承等三年或新增年营收20亿元”“今年公司目标销售 25 亿元,到 2024 年预计翻倍至 50 亿元”■■★★◆◆。上述信息系9月3日公司组织机构投资者调研时,由公司董事长以内部文件形式对外提供■★★■■。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暨风险提示公告》称◆■■,上述数据为基于公司产能及行业发展作出的预判,属于目标推测,没有数据验证,未来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如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预计)的净利润、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研发费用等财务指标的具体数字不能说。
(三)不做具体未来长远产能规划◆◆★■◆、销售目标承诺■★■■◆,禁止出现绝对性词语例如‘一定’、‘保证■◆’◆★◆◆★、★■‘肯定’等
1、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1■■、统一披露口径,建议董事会秘书为唯一回答口径。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如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预计)的原材料采购数量、商品销售数量、产能情况、海外销售规模等生产经营相关的数据
7.4■★◆■★■.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